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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征用土地罪立案条件有哪些

征地拆迁 2025-04-11 16:36 标签: 征用土地 立案 条件

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的立案条件包括:
1、行为人非法批准征用基本农田10亩以上、其他耕地30亩以上或其他土地50亩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给有关单位、个人造成了3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或致使大量耕地、植被遭受毁坏的等。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10亩以上的;
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0亩以上的;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50亩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一条 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和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规定如下: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扈力律师

扈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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