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协议可以公开。国土资源部要求政府征收部门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征地有关信息,包括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用地文件、拟征收土地公告、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一书四方案、征收土地公告等内容,以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证收土地要补偿,每个地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补偿标准由当地的政府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土地性质等因素制定:一般征地补偿的费用项目包括:征地补偿费、安置费、土地上的附着物及青苗费,具体的补偿额度需要咨询当地的征收办。土地征收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土地是否会被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其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2024-04-08 11:01
1、征地补偿协议可以公开。
2、国土资源部要求政府征收部门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征地有关信息,包括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用地文件、拟征收土地公告、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一书四方案、征收土地公告等内容,以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房屋征收是国家对非国有财产在进行公平补偿之后实施的一种强制性交易的行政行为。
它必须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和给予公平补偿。国家只有在公共利益需要的特殊情况下并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相应补偿之后才可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公民的土地使用权。征地拆迁实务中,法定的征收程序非常严格,报批前公告程序、调查程序、听证程序、报批程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定及公告程序等等。
2025-01-07 09:05
本条内容主要涉及的是拆建单位在遵循相关规范标准后,对被拆迁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所支付的多种类型经济补偿款。
具体来说,这些费用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1)房屋补偿费,又称为“房屋重置费用”,它的作用在于补偿因拆迁而遭受的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具体的补偿标准依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及折旧程度来划分等级,并采用每平米单价的方式进行计算;
(2)周转补偿费,其主要功能是为了应对被拆迁房屋住户因搬迁需要临时过渡住宿或者寻求新的临时居所时所带来的不适感,这部分费用的补偿标准则主要根据被拆迁房屋住户的家庭人口数以及他们所面临的临时居住条件等因素来定,实行按月发放的形式;
(3)奖励性补偿费,这个款项旨在激励被拆迁房屋的住户能够积极响应相应的拆迁工作,或者自愿放弃某些权益,例如选择一些偏远地区作为新居住地点,或者选择不接受拆迁单位提供的安置住房等,这个费用的各项标准会由当地的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发展状况及其所应遵守的国家法律、政策等诸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和明确规定。
2025-02-18 10:49
公开。
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2022-08-05 16:20
工厂拆迁政府补偿标准是不同的。厂房进行拆迁时涉及到的补偿通常包括:拆迁资产补偿、拆迁费用补偿、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等。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补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024-09-23 11:10
拆迁补偿协议和拆迁安置协议基本一样。协议应当写明拆迁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与工商信息;拆迁补偿方式;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