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拆迁后,宅基地一般是有补偿的,但补偿一般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2、因为宅基地的所属权是村集体所有的,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主体是特定的村民,一旦村民成功申请到了宅基地,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就可以一直使用。房屋拆迁时,宅基地和房屋是分开补偿的,宅基地也应该可以拿到相应的补偿,但具体的补偿方式各地规定不同,大家可以咨询当地政府部门或村委会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022-09-29 09:00
农村宅基地赠与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财产,因此,不能把宅基地随意转让、赠与,宅基地的赠与协议也就不且效力。对于宅基地。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把宅基地赠给别人,其实就是处分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
作为我国特有物权种类,取得和派转宅联地。都有其特殊的要求。因为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的性质,农民基于特定的身份,免费从所有权人外一次性得到了宅基地使用权,法律也将对其流转、进行一定的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士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024-09-12 11:06
作为集体土地的农村宅基地在没有任何法律纠纷的前提下,赠予的条件有如下几项:
第一,赠与人应具有集体土地合法使用权。
第二,受赠人为集体组织内成员户口,且在本集体内无住房,受赠面积不超过规定的宅基地面积额度可以办理调剂手续。
第三,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一份书面的赠与合同,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赠与人与受赠人持着经过公证的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房产证和双方身份证直接到土地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农村房屋下的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其使用权才归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人拥有,即农民只拥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不能对其随意处置买卖或非法转让。
2024-06-27 10:33
宅基地房屋买卖是否有效,应视具体情形而定。如果宅基地房屋买卖符合规定的条件,如受让人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受让人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等,那么一般具有法律效力。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
2022-08-17 14:31
房屋赠与协议一般是有效的。赠与协议不能违背当事人的意思并且必须对其所赠房产拥有所有权。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
2025-02-12 11:32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赠与。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宅基地是可以赠与。
2、农民对农村宅基地享有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因此赠予或者继承都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不能对所有权进行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