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下班“绕路”回家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

劳动工伤 2025-04-10 11:06 标签: 下班绕路 工伤 交通事故

只要职工在上下班的合理路线与合理时间中受到事故伤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应认定为工伤。故职工上下班途中为避免堵车而绕道是合情合理的,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闫文平律师

闫文平律师

北京东卫(成都)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劳动工伤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