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集体成员,一般还是有补偿的,具体的补偿方法按照该地区的征收补偿细则来确定。
正常情况下,农村的宅基地被征收的,政府的补偿一般分为两个部分,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农村宅基地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因此土地补偿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而房屋等地上附着物的财产所有权属于村民私有,此部分的补偿归村民所有。
在实际的补偿中,土地补偿一般又可以有为两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地方的补偿标准例如土地区位价格等,对宅基地进行价值评估,直接以货币方式进行补偿;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照一定的价格标准折换成住房面积进行安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2025-02-24 09:25
1、征收农村宅基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3、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2024-08-12 14:47
宅基地拆迁应当补偿住宅费用,具体的补偿表标准以当地的规定为准。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024-09-12 14:04
1、农村的宅基地被征用一般会分成两种形式补偿,一是货币补偿,也就是根据当地的地价等情况来照价赔偿;另一种则是给与一定的安置费用,在其他规划区内重新划一块宅基地或者安置小区内的安置房的置换补偿。
2、具体的安置补偿标准要根据当地政府出台的相关标准来决定,而且如果宅基地上建有的房屋一样是可以得到补偿的,一般宅基地补偿和宅基地上的房屋补偿是分开的。
2025-01-07 08:58
1、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2、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
3、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
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没有分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农户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4、根据各部门联审结果,由乡镇政府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5、收到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后,乡镇政府要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和地类等。
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应当在开工前向乡镇政府或授权的牵头部门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乡镇政府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建房位置。
6、农户建房完工后,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实地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房,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通过验收的农户,可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2024-12-16 10:42
如果没有宅基地使用证,需要尽快到相关部门去办理。到县级国土分局办公室调阅宅基地副本(复印件);由户主申请补办宅基地,申请书由村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携带本户户口簿、身份证,到国土分局办理宅基地补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