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行政处罚不交多久被强制执行

行政诉讼 2025-03-26 16:46 标签: 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 多久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申请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韩光军律师

韩光军律师

山东舜翔(济宁)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 损害赔偿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经济纠纷 建筑工程 法律顾问 公司法务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