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收土地从公告到实施要至少三十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将征收事宜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予以公告。
2、政府征地程序: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法律依据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 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2024-04-28 13:34
土地征收补偿款诉讼时效为六个月。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024-10-16 09:52
1、集体土地被征用,土地补偿款是补偿给集体平均分配。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2、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3、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4、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025-02-18 09:13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应对土地使用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偿;对土地使用者因失去土地造成的生活困难予以补偿;对被征地上生长的农作物造成的损失予以一次性经济补偿;对被征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
2024-05-24 11:28
1、征收土地从公告到实施要至少三十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将征收事宜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予以公告。
2、政府征地程序: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024-06-19 11:44
1、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归谁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是征收土地上的青苗补助费用,归在土地上种植该青苗的人;如果是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那么就归该附着物的所有权人。
2、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