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合同到期离开单位有补偿吗?

劳动工伤 2025-02-27 16:53 标签: 补偿 到期 合同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终止,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不续签,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话,单位应当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陕西平非律师事务所楠木团队

陕西平非律师事务所楠木团队

陕西平非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东城]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