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由政府处理,由政府作出确权决定。
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
上一级处理机关接到复议申请后,应在3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06-11 11:26
必须由政府处理,由政府作出确权决定。
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
上一级处理机关接到复议申请后,应在3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
2025-01-07 14:55
必须由政府处理,由政府作出确权决定。
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
上一级处理机关接到复议申请后,应在3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
2024-05-22 11:03
宅基地被兄弟偷偷确权,解决方式如下:
1、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对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2-08-09 11:37
宅基地被他人侵占,可以先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可以请求人民政府处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2025-04-22 17:20
1、申报
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
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审核与公告
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4、审批
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
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6、颁发土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