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离婚再结婚婚姻登记带哪些

婚姻家庭 2025-02-25 16:00 标签: 婚姻登记 离婚 结婚

离婚再结婚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一、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果是港澳台居民的需要带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如果是华侨的需要带本人的有效护照;如果是外国人的需要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上一段婚姻关系结束的证明,如离婚证,法院判决书。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郝江律师

郝江律师

北京市公衡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公司法务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经济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