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据此规定,承包土地被征收时,承包经营权人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2、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转包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转包人对土地经营权的产权不变,接包人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出租是一种外部的民事合同,出租人对土地经营权的产权不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八条 【承包地的征收补偿】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2025-02-20 10:45
1、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应当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2、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
3、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
2025-05-28 14:49
1、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来判断,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谁的,该部分补偿就是谁的。
2、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的补偿,由于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是归村集体所有的。
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土地上的附着物的一种补偿,因此这部分补偿是对地上附着物的实际所有者的。
2026-05-25 16:12
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面临征收时,我们会把土地补偿款毫无保留的归还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手中。
而关于林地上的附着物的补偿,这部分权益就自然而然地交给了承包人。
对于农村土地补偿费来说,它属于集体所有,因为这些土地正是我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宝贵资源。
虽然地上建筑物和林木的补偿费也应当交给承包者,但我们我们会将安置补助费全数交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若有他人代为安置,我们会把此项费用直接支付给对方。
当然,如无统一安置之必要,此笔款项将直接发放至被安置人员或在征得他们的同意之下,用来支付他们的保险费用。
2025-03-11 17:32
1、土地征收后的土地补偿款归土地所有人所有。
即征收农村土地的,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不是给农民的补偿。
2、对于土地征收中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归青苗或者地上附着物的所有人享有。
即属于实际耕种土地的农民享有。
3、对于土地征收中的安置补助费,由享有安置权利的村民享有,直接发放到村民手中。
2025-04-23 15:12
1、农村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其分配范围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
2、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其分配范围是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
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其分配范围是对该地具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