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在雇主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下,员工有权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首先是,未能依照劳动合同中商定的内容履行提供安全保障或工作环境的义务;
其次是,未能给予劳动者足够的薪资,且这一行为并没有按照实际时间和数额进行;
再次,由于其疏忽而导致没有为劳动者申请和支付我们当前社会所要求的法定社会保险费用;
另外,若雇主制定的规章制度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相违背,对劳动者形成了利益上的侵害;除此之外,如果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的特定条件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最后,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员工可以通过特殊的方式来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022-08-10 14:08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022-10-14 11:36
2022-08-11 11:27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2022-08-18 16:10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内容解释是: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022-08-10 15:22
《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是罪犯接受改造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考核罪犯改造表现的一项基本内容,是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该规范共有三十八条,分为基本规范、生活规范、学习规范、劳动规范、文明礼貌规范五个部分。其中文明礼貌规范的内容为:
1.爱护公共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损坏花草树木。
2.言谈举止文明。不讲脏话、粗话。
3.礼貌称谓他人。对人民警察称“警官”,对其他人员采用相应礼貌称谓。
4.服刑人员之间互称姓名,不起(叫)绰号。
5.来宾、警官进入监舍时,除患病和按规定就寝外,起立致意。
6.与来宾、警官相遇时,文明礼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