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户口迁入城市,宅基地是否会收回?

征地拆迁 2025-02-18 10:39 标签: 宅基地 收回 户口

户口迁入城市,宅基地会收回。
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如果宅基地上的村民户口迁入到城市的,不再是本村的村民,宅基地是会回收的,但房屋仍然归当事人所有。
农民户口迁进城的,可以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农民不愿意的,地方政府不得强制收回,确实因公共建设需要必须收回的,必须依法给予经济补偿。
虽然户口迁出了农村成了非农业户口,但是只要在宅基地上房屋未倒塌之前,非农业户口依然享有该处宅基地使用权。这部分在农村的房子,只允许维修加固,不允许翻建。而维护加固期限直至房屋倒塌,村集体会依法将宅基地收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王平律师

王平律师

河南昌兰律师事务所

建筑工程 交通事故 法律顾问 公司法务 房产纠纷 劳动工伤 债权债务 损害赔偿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