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违建筑拆除程序是: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等部门对举报或发现的违法建筑进行调查,立案进行核实。向违法建筑的产权人或使用人发出拆除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到期后产权人或使用人未按通知书要求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相关部门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025-03-22 16:23
在农村两违建筑是一定要拆除的。
两违建筑是指违法用地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修建的这些建筑物,如果在农村有违法建筑,任何人都可以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投诉情况属实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村民自行拆除,拒不履行相关决定的可以强拆。
违法建筑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
2025-03-21 10:40
(1)调查询问、现场勘验。
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现场勘验(笔录、照片、测绘、相关审批材料、其它违法占地证据等),确认是否违法、违规。
(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对违章建筑确认后,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3)由区规建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024-05-09 16:43
行政机关可以依规定强拆,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被拆迁人无权主张拆迁补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并不需要给付赔偿金。
2024-09-21 10:45
南昌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程序为:立案形成《案情调查终结报告》,后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和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文件、发布《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公告》;然后在法定期限届满或裁定之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下达《强制拆除违法建筑事先催告书》;在催告书规定的拆除期限届满的2个工作日内再下达《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2022-10-20 17:18
“两违”是指违法占地和违法建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