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是指因非自身的原因发生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工作或损失所要求进行的费用和工期的补偿。
引起索赔的原因包括合同对方违约,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
还包括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工程环境变化,合同变更,不可抗力因素等情形的发生。
工程索赔款包括人工费,比如增加工作量的,计算增加部分人工费,发生窝工事件的,计算窝工费;
机械费,例如增加工作时,计算台班费,窝工时,按机械设备的折旧或租赁费进行索赔;
除此之外,还包括材料费、管理费、利润及利息、分包费,如果工程内容变更或增加时,可以就规费税金进行索赔。
在工程索赔过程中,证据的搜集和保留是至关重要的,包括各种合同文件;
工程往来函件;
会议纪要;
气象报告和资料;
施工现场记录;
工程有关照片和录像;
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
经过发包人或者工程师批准的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实施情况记录等所有与本工程相关的书面材料。
在程序方面,承包人应注意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 当事人约定顺延工期应当经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签证等方式确认,承包人虽未取得工期顺延的确认,但能够证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申请过工期顺延且顺延事由符合合同约定,承包人以此为由主张工期顺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承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视为工期不顺延的,按照约定处理,但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后同意工期顺延或者承包人提出合理抗辩的除外。
2025-09-17 14:32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二、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2025-05-17 14:05
依据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类型主要包括:
1、施工合同、勘察合同和设计合同;
2、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等信息;
3、工程的名称、范围、质量;
4、建设工期;
5、竣工验收;
6、质量保修范围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需要根据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2025-11-15 10:09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二、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三、工程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一)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二)
2022-08-05 16:07
工程款包括的内容是:1、预付款。2、进度款。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3、结算款。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根据法律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2025-06-12 11:18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和基础,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不同。
9、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11、相互协作条款。施工合同与勘察、设计合同一样,不仅需要当事人各自积极履行义务,还需要当事人相互协作,协助对方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