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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给离职员工停缴社保

劳动工伤 2025-02-08 11:11 标签: 离职员工 停缴社保

对于职员离职后其所在公司需执行的社会保障福利暂停缴纳手续,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网络申报方式:
1、请登录您当地指定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
2、进入后进行在线申报操作;
3、经过审核确认无误后等待征收窗口审批生效。
(二)现场直接办理:
1、前往社保征收窗口领取《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停交/调动/险种变更/恢复参保/工资变动申请》表格;
2、准备所需提交的申请资料;
(1)已填写一式多份且内容完整的《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备案及失业保险待遇申报表》;
(2)职员与原用人单位所签署的最近一期劳动合同或聘任协议;
(3)如职员有主动要求中断就业意向,需提供本人亲笔撰写的辞呈文件;若因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而解除合同关系,则需要提供双方衔接确认的解约协议书;
(4)社保经办机构会根据实际情况认为还需补充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3、携带以上所有申报名册以及补充附件,前往原先为员工办理投保事务的社保管理机构征收窗口,将这些申报材料一同当面提交并请求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李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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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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