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致死如何维权
1、违法强拆致人死亡的,应当根据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来追究法律责任,一般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构成犯罪的或者毁坏他人财产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违法强拆造成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认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06-24 11:35
1、违法强拆致人死亡的,应当根据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来追究法律责任,一般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构成犯罪的或者毁坏他人财产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违法强拆造成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认定。
2024-12-29 15:17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
2025-02-22 09:57
1、拆迁可以拨打12348纪检、法律、信访举报专线电话举报维权,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收集征收程序操作中的违法点,或者收集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报警。
2、拆迁行为侵犯公民人身或财产权益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024-09-05 11:14
1、违法强拆致人死亡的,应当根据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来追究法律责任,一般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构成犯罪的或者毁坏他人财产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违法强拆造成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认定。
2025-02-27 14:32
非法拆迁维权的实行:
1、如果被拆迁人对地方政府的拆迁行为,即行政行为不服的,只能向上一级地方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3、如果只是对执法部门或者拆迁办作出的决定不满,可以直接到政府法制局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