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的内容有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方法;订立合同的年、月、日;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2024-10-11 14:25
财产保险合同是以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的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协议。财产保险合同主要以补偿或者填补财产的实际损失为目的,也被称为“损失保险”,因而贯彻损失填补原则。
2025-03-21 17:15
大多数财产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不以投保方支付保险费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双方当事人只要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协议,合同即生效。
投保人应按双方约定,及时缴纳保险费。保险人应对合同生效后的保险合同标的负责,包括投保人支付保险费之前的那一段时间。
2024-08-07 10:08
大多数财产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不以投保方支付保险费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双方当事人只要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协议,合同即生效。
投保人应按双方约定,及时缴纳保险费。保险人应对合同生效后的保险合同标的负责,包括投保人支付保险费之前的那一段时间。
2022-08-12 10:28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具体内容由当事人协商决定,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2022-08-12 14:20
合同自由原则是合同法中最重要、最基本、最核心的原则,其中核心内容为“约定优先原则”,其他内容还包括:
1、合同缔约的自由;
2、选择合同相对人的自由;
3、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
4、选择合同形式的自由;
5、当事人变更、解除合同的自由;
6、选择合同补救措施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