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私分罚没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职责的廉洁性和国家财产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的行为;
3.本罪主体是单位、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私分国有资产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私分罚没财物罪】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4-08-16 10:30
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私分罚没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职责的廉洁性和国家财产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的行为;
3.本罪主体是单位、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024-07-08 10:26
私分罚没财物罪是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客体是职责的廉洁性和同家财产所有权。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的行为。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具备依法享有罚没权的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才能构成私分罚没财物罪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024-07-25 10:38
满足以下构成要件的,应当认定构成私分罚没财物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国家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罚没财物的管理制度和国家的廉政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
2025-03-18 09:53
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私分罚没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职责的廉洁性和国家财产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的行为;
3.本罪主体是单位、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025-04-10 17:54
私分罚没财物罪是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客体是职责的廉洁性和同家财产所有权。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的行为。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具备依法享有罚没权的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才能构成私分罚没财物罪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