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搬运不属于劳动关系。搬运工一般是按件或者按斤数收费的,搬运工与用工单位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不会构成劳动关系的,双方形成的是雇佣关系。搬运工一般是按件或者按斤数收费的,临时搬运工与用工单位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不会构成劳动关系的,双方形成的是雇佣关系。因此,搬运工与用工单位不属于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5-04-27 16:46
临时搬运不属于劳动关系。搬运工一般是按件或者按斤数收费的,搬运工与用工单位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不会构成劳动关系的,双方形成的是雇佣关系。搬运工一般是按件或者按斤数收费的,临时搬运工与用工单位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不会构成劳动关系的,双方形成的是雇佣关系。因此,搬运工与用工单位不属于劳动关系。
2024-12-27 09:20
临时搬运不属于劳动关系。搬运工一般是按件或者按斤数收费的,临时搬运工与用工单位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不会构成劳动关系的,双方形成的是雇佣关系。搬运工一般是按件或者按斤数收费的,临时搬运工与用工单位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不会构成劳动关系的,双方形成的是雇佣关系。因此,临时搬运不属于劳动关系。
2025-01-08 10:33
通常情况下,保安服务公司属于劳务派遣,保安与保安服务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需要订立劳动合同。因此,保安与公司属于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的义务。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法律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2025-02-17 15:02
教师与所在单位属于劳动关系。如果职工与其兼职工作所在的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且单位开始用工的,算是有劳动关系;如果职工从事的是非全日制工作的兼职,则在订立了书面或者口头协议、单位开始用工的情形下,也算是有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022-08-12 17:24
保险代理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属于委托代理关系。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是一种民事委托法律关系,保险代理人在委托人(保险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以委托人名义向第三人(投保人)销售保险产品,签署保险合同,并且合同中的保险责任由委托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