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没有生育保险。但参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可按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待遇,纳入公务员医疗补助范围予以解决。单位属于全额拨款性质的,没有缴纳生育保险,不享受生育报销,生产费用有单位内部福利规定解决;单位性质属于自收自支并且缴纳了生育保险的,可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领取生育津贴方法:
1、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
2、注意需要办理准生证。
3、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这样使得社保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
4、生小孩后办理独生子女证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盖公章)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
二、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以上并同时继续为其缴费的;
2、符合国家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条 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 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2023-02-27 14:54
深圳的生育保险条例没见过,深圳社保网上也查不到,只能从综合医保那里知道点:1、没看见有交费时间的规定,可以理解成只要参保就可以享受,个人帐户没钱了也不影响,生育后通过医保那里报销,这个主要是指生育的费用和产检的费用。2、生育津贴,没有写出来,这也是我很奇怪的地方,原则上应该要有,其他地方是这样报销的,生育津贴是生育后凭准生证、医院的证明等去社保申请,然后在产假结束后发给单位,再由单位转给你,生育津贴是法定产假期间的工资补偿,有多少天法定产假就有多少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确定的,在劳动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对生育的职工妇女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和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国家通过建立生育保险制度为生育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待遇。保障其身体健康,并为婴儿的哺育和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因此生育保险对社会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保护作用。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上述规定说明我国生育保险的范围覆盖了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并且扩大到了用人单位职工的未就业配偶。
所以,根据我的回答,你的问题得到解决了吗!
2022-08-09 09:11
2022-11-22 14:33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一般不能同时享受。如果职工已经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生育津贴;如果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支付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来支付。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022-08-09 09:09
生育津贴就是产假期间的工资,因此,原则上是不能同时享受的。不过如果有些单位在领取生育津贴的情况下,还愿意为员工支付产假工资,也是可以的。
2025-03-17 10:09
本地生育的,医疗费用已经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异地生育的,生育费用个人垫付,在生育后4个月内填报《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携带表备注所需携带的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待遇结算。经审核后生育医疗费用和津贴均于核定后的次月开始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