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能同时享受吗

劳动工伤 2022-11-22 14:33 标签: 生育津贴 工资 享受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一般不能同时享受。如果职工已经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生育津贴;如果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支付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来支付。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赵季庞律师

赵季庞律师

山西格远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知识产权 经济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东城]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