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规定如下: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
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2025-04-19 15:48
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也就是司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刑事证据证明的标准为:据以定案的证据均已查证属实;案件事实均有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结论是惟一的,排除了其他的可能性。
2022-08-09 14:30
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定:排除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人证言和被害人陈述。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2022-11-21 11:44
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定:排除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人证言和被害人陈述。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2024-04-03 14:18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包括以下内容:
1、以暴力、威胁方法取得的口供和证言,不管内容如何都属非法证据,都应当排除。
2、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哪个阶段发现非法证据,哪个机关予以排除,不得进入下一个程序。
3、检察院负责追究制造非法证据警察的刑事责任。
4、检察院向法庭提供的证据,证明证据合法的责任在检察院,不在被告人和辩护人。
5、法院开庭时,当事人和律师都有权利向法官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提出申请时不用举证,只需提供线索或者材料。
6、检察院、法院根据当事人、律师提供的线索(警察姓名、警号)有权通知该警察出庭说明情况。被通知的警察应当出庭。
7、查清是非法证据的,予以排除,查不清是否非法取证的
2022-08-17 09:43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证据取得手段或者方法不合法、程序不合法且不能补正的不得作为案件审理的证据。比如严刑逼供或者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取得的口供,以及不符合法定程序但是无法做出合理解释取得的证据,都应当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