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对于列车改签作了以下规定: 旅客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乘车时,在列车有能力的前提下可以办理一次提前或改晚乘车签证手续。办理改晚乘车签证手续最晚不超过开车后2小时,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原票已托运行李的,在改签后的新票背面注明“原票已托运行李”字样并加盖站名戳。动车组列车车票办理改晚乘车手续时,推迟乘车的时间应当在车站售票的预售期内。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于年12月16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年1月18日起施行。(年1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九次会议通过,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年1月18日发布,根据1999年9月21日高检发研字[1999]9号文件“关于修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零五条和第四百零七条的通知”修改。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规定如下: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 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在诉讼中应尽量收集和运用原始证据,只有在收集原始证据确有困难时,才可以用传来证据代替。 运用传来证据时,除遵守一般的证明规律以外,还应该遵守以下特殊规则: (1)来源不明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2)在运用传来证据时,应采用传闻、转抄或复制次数最少的材料; (3)在只有传来证据时,不能轻易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
看守所对罪犯收受的物品应当进行检查,非日常生活用品由看守所登记保管。 罪犯收受的钱款,由看守所代为保管,并开具记账卡交与罪犯。 看守所检查、接收送给罪犯的物品、钱款后,应当开具回执交与送物人、送款人。 罪犯可以依照有关规定使用物品和支出钱款。 罪犯刑满释放时,钱款余额和本人物品由其本人领回。
环境污染是一种特殊侵权行为,使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1、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3、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 4、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罪情节较轻的,则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刑事处罚。
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包括: (1)假定是适用规范的必要条件,即实施某种行为可以适用法律规范; (2)处理是行为规范本身的基本要求,即以权利和义务的形式规定人们应当作什么不能做什么; (3)制裁是法律规范中规定主体违反法律规定时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接受何种国家强制措施的部分。法律规则有: (一)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 (二)法律规则的种类: 1、授权性规则与义务性规则; 2、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3、强行性规则与任意性规则。 (三)法律规则的结构:在逻辑结构上,任何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都是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
民事诉讼中最基本的证据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 如果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及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因为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到实际发生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认为审理案件需要收集的某些证据,可以由人民法院负责调查收集对应证据。
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也就是司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刑事证据证明的标准为:据以定案的证据均已查证属实;案件事实均有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结论是惟一的,排除了其他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