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财产保全的财产是除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的不能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外,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均可以保全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2026-01-07 11:29
不一定要交,看法院要求。
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不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则不需要交保证金或提供其它方式的担保;
如果法院要求提供担保的,则可以以交保证金的形式进行担保,但也可以提供房产、汽车等财产进行担保。
2022-10-14 09:50
根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诉前财产保全需向法院提交的资料有: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被告是法人的,提交在工商局打 印的企业机读档案资料;是自然人的,打 印常住人口信息表,如被告为夫妻,需证明夫妻关系;
5、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6、律师事务所函;
7、申请保全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8、担保函;
9、担保财产的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担保财产的所有权明确而没有争议、没有设定抵押权等担保物权、也没有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11、担保财产的所有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等。
2024-08-22 11:05
1、不一定。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
2、在诉讼的过程中,原告担心自己没有提起财产保全,对方将财产偷偷转移走,这样自己就算胜诉,也不一定能够拿到属于自己的钱。
2024-06-24 15:24
对于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实施的适用前提,我们有如下明确的规定:
首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事项必须具备可给付的具体内容,这意味着申请人在今后提起诉讼的过程中,其所请求支付的财产价值应具有切实的依据。
其次,对于此类情形,宜采用紧急的处理方式,如果不能及时采取适当的保全措施,将极有可能对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害。
2021-01-23 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