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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路征地怎么补偿标准

征地拆迁 2025-01-06 09:29 标签: 修路征地 补偿标准

在针对农村耕地以及菜地进行征收的过程中,国家依照严格的定价策略,实行该土地征收前第三个耕种年度的年均总产值的六倍作为补偿金额;而对于农村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以及林地等各类土地资源的征收行为,以其当季年产值的五倍作为赔偿依据;若涉及到对农村柴山、滩地、水塘、苇塘以及其他兼有实际收益的非耕地的征收,则将其当前年产值的三倍作为法定赔偿金额。
对于农村宅基地的征收,其补偿算法参照临近耕地的相关标准;建筑主体因施工单位需另行征地并迁移重新修建的情况,原宅基地通常不再享有额外的经济补偿。
然而,如有条件将无收益的农村非耕地用于修缮道路,一律视同土地征收;若是由政府亲自主导的修筑工程,应由相关地区的政府提出申请,得到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能实施土地征收登记与赔款手续。
值得特别提出的是,若系农村私人自行修缮道路所占去的土地,各方应进行深入的私人洽谈。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赵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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