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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侵占与职务侵占区别

刑事辩护 2025-01-04 11:14 标签: 职务侵占 职务侵占 区别

普通侵占与职务侵占的区别:
1.主体不同。普通侵占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职务侵占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2.侵犯的客体不同。普通侵占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职务侵占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程洪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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