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刑事辩护律师阅卷权是哪一天?

刑事辩护 2025-01-03 08:49 标签: 刑事辩护 律师 阅卷权

1、在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即有权查阅案卷,进行资料的整理。
2、《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索玉新律师

索玉新律师

新疆世源律师事务所

损害赔偿 建筑工程 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