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出嫁后户口未迁出的:此时的出嫁女和其他村民一样可以获得征地拆迁补偿款。虽然妇女已经结婚,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嫁女”原村集体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出嫁女”仍然享有土地承包权,在遇到征迁中可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出嫁后户口迁入小城镇的:此种情形下出嫁女也有权取得征地补偿款。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因此在征地拆迁中可以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出嫁后户口迁入其他村的:此种情况也需要区别对待:
1、如果户籍迁出,但出嫁女在婆家并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原来村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还保留,此种情况下“出嫁女”在遇到征地时候可以获得相应补偿款;
2、如果出嫁女户口从娘家迁出,且在婆家已经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此种情况下丧失了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遇到征地补偿时候当然不能取得相应的征地拆迁补偿款。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2025-02-25 11:11
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出嫁后户口未迁出的:此时的出嫁女和其他村民一样可以获得征地拆迁补偿款。虽然妇女已经结婚,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嫁女”原村集体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出嫁女”仍然享有土地承包权,在遇到征迁中可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出嫁后户口迁入小城镇的:此种情形下出嫁女也有权取得征地补偿款。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因此在征地拆迁中可以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出嫁后户口迁入其他村的:此种情况也需要区别对待:
1、如果户籍迁出,但出嫁女在婆家并未取得新的土
2024-07-05 15:11
在征地拆迁中,“出嫁女”到底能不能够享受拆迁补偿呢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析:
一、如果出嫁后户口未迁出的,此时的出嫁女和其他村民一样可以获得征地拆迁补偿款。虽然妇女已经结婚,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嫁女”原村集体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出嫁女”仍然享有土地承包权,在遇到征迁中可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
二、出嫁后户口迁入小城镇的,此种情形下出嫁女也有权取得征地补偿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025-03-25 11:24
关于该问题的正确答案取决于诸多因素,例如,若这套房产产权所牵涉的范畴包含了女儿在内,那么当面临房产拆迁时,女儿将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金额;反之,倘若女儿已然出嫁并且户籍迁移至别处,与此房产并无实质性的关系及使用权,则在房产遭遇拆迁时,女儿无法享有应得的赔偿权益。
拆建单位通常依据特定的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提供众多补偿服务,其中主要涵盖以下三个部分:
第一,房屋补偿费(亦可称为房屋重置费),其主要用途在于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因拆迁而产生的损失,具体计算方法为结合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折旧程度进行档次划分,然后按照每平方米的单价予以换算。
第二,周转补偿费,旨在补偿那些受到拆迁影响而不
2023-04-23 16:52
一般来说,拆迁款是补偿给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如果你女儿不是房屋所有人或者共有人,应该没有。但有些地方拆迁按照人口来给补偿,如果集体土地上,也就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对宅基地住房的产权人进行补偿的,则离婚后未取得房产产权的一方无权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如果政策规定按照户口进行拆迁补偿,则户口未迁出的,可以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户口迁出的,根据政策的规定,则离婚后无权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
2022-09-08 10:16
关于父母房子给女儿女婿有份的问题,其实它中间的因素有很多,如果这个房子是由女儿父母单独出资购买,然后在赠与女儿的时候,明确写出来是赠与女儿一个人的,在这种情况下,算作女儿的个人财产。
如果父母是想在死后给女儿继承自己的房子,那么也要在遗嘱里写明,是赠与女儿一个人的房子,并且最好是到公证处公证一下,不然事情会很麻烦。
如果是双方父母一起出资购买的一个房子,然后准备赠送给女儿一个人,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是双方父母出资,那么也就可以看做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
上面几个房子过户给女儿有女婿的份吗的解读都是在赠与的情况下,如果是买卖的情况下,妻子用到了夫妻共同财产来购买父母的房子的话,那么这栋房子自然而然就会被看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只有不用夫妻个人财产购买的,并且写清楚条件的才会被看做是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