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是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没有正式劳动关系的,只要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的,如果确实被证明没有任何劳动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劳动监察无法处理只能试试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022-09-14 10:14
看具体的情况:算工伤的话,要证明是下班回家的途中这个事实。或者应工作原因需要洗澡等事实证明。如员工洗澡行为虽在上班时间内,但其之前的职务行为导致其不洗澡便会对身体造成损害或者无法继续工作,则应定性为工伤。例如,修理工在修理断裂水泵时,通身湿透,修理终结后,虽未到下班时间,但去往洗澡,之后摔伤,应认定为工伤。符合时间段,符合路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5-03-24 17:15
施工工人受伤能否认定工伤要看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受伤的时间、地点、原因而定。
若存在劳动关系且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认定的条件或第十五条视同工伤的条件,同时不存在第十六条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则应当属于工伤。
2022-08-10 14:51
工伤事故的处理程序如下:
1、进行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
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内容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
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5、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
6、鉴定结论作出1年内,情况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并根据新的鉴定结论进行赔付。
2022-08-12 13:44
收取信息费或中介费是一种意合(合同关系),工人与老板是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合同关系,两种合同关系是不同的法律关系。
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应由用人单位或雇主承担责任,如果是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工伤待遇,是劳务关系则适应于关于人身伤害的赔偿规定,中介人(介绍人)没有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2025-01-13 09:26
不算工伤。
工伤认定要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受伤的才能认定为工伤,员工请假期间不属于工作时间,也不在工作场所,更不是因工受伤,所以不属于工伤,用人单位也就不需要负任何责任。
因工受伤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