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工作的方针主要有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问责,严厉惩治腐败和加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法律依据
《《监察法》》第六条 国家监察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问责,严厉惩治腐败;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加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2022-08-19 15:16
劳动保障监察主要工作任务有: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对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监督等。
2024-08-09 14:05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是: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022-08-12 10:20
妇幼卫生工作,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是妇幼卫生工作的方针。
妇幼保健工作以群体保健工作为基础,面向基层、预防为主,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在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的同时,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
根据我国《母婴保健法》规定,国家发展母婴保健事业,提供必要条件和物质帮助,使母亲和婴儿获得医疗保健服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母婴保健工作,根据不同地区情况提出分级分类指导原则,并对全国母婴保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2024-08-07 09:41
行政监察机关作为国家重要机关之一,具有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行政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进行监督的权力。
2022-08-10 15:49
推广普通话工作方针为: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