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纠纷的解决方式有:
1、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争议事项进行协商,以达成一致,解决纠纷;
2、双方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人民政府处理,由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3、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准备起诉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2025-02-06 10:45
1、当事人协商解决:
所谓协商解决是指土地纠纷发生以后,由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纠纷的办法。
2、人民政府调处:
由人民政府进行调解或作出行政裁决。
3、提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4-05-21 10:54
土地确权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
(一)当事人协商解决
所谓协商解决是指土地纠纷发生以后,由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纠纷的办法。
协商解决后,当事人双方应当签署协议。该协议由当事人自愿执行,没有法律的约束力。如果当事人一方后悔,拒绝执行,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处。
(二)人民政府调处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处理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2-08-26 09:57
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关于“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的有关规定,对农村二轮土地承包登记簿登记错误等原因,造成登记面积、四至、空间位置与承包地实际情况不符的,应依据本次确权登记中查实的农户土地承包信息,在不改变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关系的前提下,依法办理农户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进行备案登记。
2025-01-08 11:16
当涉及到土地使用权出让方面所引发的纠纷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有效的解决方式: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协商是争议双方对于自身权益处置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充分体现了私法自治的原则性,因此,协商过程中必须坚持自愿、平等且真诚的基础准则。其次,借鉴行政手段来解决问题。若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协议,或是其中一方对调解协议产生反悔心理,那么个人间以及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此类情况),建议报请当地乡镇级别的人民政府或县级及以上层次的人民政府进行处理;而对于单位之间的争议问题,此阶段则应报请县级及以上层次的人民政府加以处理。最后,采用司法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2025-01-23 16:04
土地确权纠纷解决途径如下:
1.纠纷双方协商解决。
2.向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申请进行调解来解决纠纷。
3.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