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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2年后退休有补偿吗

劳动工伤 2024-12-23 15:27 标签: 工伤 退休 补偿

工伤患者于事宜结束后即告退休,理论上来讲,他们将不再享有在职员工所拥有的各项福利待遇,其中便包含了津贴这一项目。
然而,考虑到治疗工伤的实际需求,经批准,这些治疗或康复的相关费用可通过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基金来进行支付。
但是,若费用并非用于处理工伤方面的事项,那么将按照既定程序,寻求医疗保险制度的解决方案。
此外,当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时,凭工伤保险基金将负责弥补不足的部分。
倘若工人因为工伤而导致一级至四级程度不等的伤残情况,那么应维持劳动合同关系,退出现役职位,且在完成退休手续之后,对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部分,将享受法定补贴。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袁成方律师

袁成方律师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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