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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出院后在家休养有补偿吗

劳动工伤 2024-09-03 14:20 标签: 工伤 休养 出院

当职工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受到意外事故所导致的伤害或患有职业病时,他们有权利在接受固有的工伤医疗过程中暂停工作,并享受为期保留收入和福利待遇的保护期(即停工留薪期),此期间的薪酬将由其原所属单位负责按照试用期内规定的标准进行发放。
通常来讲,停工留薪的期限通常不会超过一年时间,但如遇伤势特别严重或是出现了特殊情况,则需经过设立在各区级区域的劳动能力鉴定后方可酌情延长。
对于工伤工人,他们所能获得的赔偿包括:
康复所需的医疗费用、必要的饮食补贴、道路与交通出行费用以及住宿费用、护理费用以及整个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等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白康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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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大榕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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