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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被辞退如何赔偿

劳动工伤 2024-12-19 09:21 标签: 辞退 孕妇 赔偿

若雇主违反相关法规政策,对处于妊娠期间的员工实施非法解聘时,孕妇本人有权提出以下要求的赔偿权益:
1.因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所产生的赔偿金额,约等于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2.怀孕、产后哺乳期以及哺乳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
3.工资及加班费应当全额结算且足额发放。
若女性职员选择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再履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金额给予女方赔偿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邱宝镇律师

邱宝镇律师

福建中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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