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应当暂缓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 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
2022-09-22 15:56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对于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处罚会根据不同情况而定,造成的损害程度不同,处罚也会不同。所以限制人身自由涉及到非法拘禁他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是因为限制人身自由造成他人死亡的还会判处更重的刑事处罚。
2022-08-11 13:45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它政府部门无权决定行政拘留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由上述的介绍可以知道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公安机关在行使这一权力,对违反行政法律得人进行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时,是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依据的,并且要依法按照与遵守其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的。
2025-03-12 16:09
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021-02-03 14: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包括以下内容: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3、公民住宅不受侵犯
公民住宅也就是住宅安全权,是指公民居住、生活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
4、通信自由
通信自由是指公民通过书信、电话、电信及其它通讯手段,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具体指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属私生活秘密与表现行为的自由。包括公民的通信他人不得扣押、隐匿、毁弃,公民通信、通话的内容他人不得私阅或窃听。
2022-08-10 10:20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另外,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指国家有权机关在行政处罚立法上的权力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