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人合议庭,法官人数为三人,人民陪审员为四人。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的案件有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等。
法律依据
《人民陪审员法》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
(一)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
(二)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三)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四)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2022-11-26 08:52
七人合议庭四个陪审员。有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分别是三人合议庭、七人合议庭,只有这两种人数的合议庭形式。其中七人合议庭是三名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决定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的,合议庭成员确定后,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
2022-09-09 16:03
如果案情复杂,则普通程度审理(由法官、审判长以及陪审员三人审理),一般是六个月结案;如果案情简单,则是简易程序(一位法官审理),一般是三个月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021-01-23 09:23
2021-01-31 09:24
一、独任庭:
1、只适用于基层法院、简易程序。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可以独任审判。
2、只能由审判员组成独任庭。
二、合议庭的组成:
1、基层、中级一审。审判员3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
2、高级、最高一审。审判员3人至7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至7人。
3、二审。审判员3人至5人。
4、死刑复核。审判员3人。
5、特定案件没收违法所得程序、强制医疗程序均应组成合议庭审理。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
6、合议庭由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或者人民陪审员随机组成。合议庭成员相对固定的,应当定期交流。审判长由审判员担任。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出,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并可以担任审判长。
2022-08-12 11:37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人数不得少于三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监事会的,监事人数为一至二名。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