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
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
下列人员不得旁听:
(一)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二)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三)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
(四)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
(五)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依法有可能封存犯罪记录的公开庭审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人员旁听。
依法不公开的庭审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旁听。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九条 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 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 下列人员不得旁听: (一)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二)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三)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 (四)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 (五)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依法有可能封存犯罪记录的公开庭审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人员旁听。 依法不公开的庭审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旁听。
2022-08-22 16:44
“领导找员工谈话录音一般不违法。但是如果录音侵犯了你的隐私权,则是违法的。
谈话录音是能够作为证据使用的。合法的录音、视听证据应该具有的法律要求:在诉讼实践中,要使录音、录像证据成为裁判依据,必须同时具有三个要求:一是视听资料应该提供原始载体。二是视听资料不能有疑点。三是还要充足提供其他证据。个人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一定范围以外的人)公开或知悉的秘密,且这一秘密与其他人及社会利益无关。”
2025-02-26 14:28
请您注意,关于交谈过程中的录音行为,这是一种不受法律保护的做法。一般的情况下,这种私自录下的音频资料是无法成为司法证据的。然而,如果此举并未涉及到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伤害或触犯任何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这样的录音就有可能被视为合法证据。对于可被采纳为证据的录音及录像资料,它们必须满足两个基本条件——程序严谨且具备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具体而言,这些证据在实体方面需要确保其合法性,即符合法定的证据使用资格;在程序层面,则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格的质证。法官们会依据这些合法有效的音视频素材来确定案件的实际情况,这也是我们在证据学中所说的“证明力”。因此,对于证据合法性的审查,我们会优先关注其获取方式
2024-05-23 11:49
法官删除庭审录音录像不一定违法。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案件,应当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庭内配备固定或者移动的录音录像设备。有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法庭安装使用智能语音识别同步转换文字系统。
2022-08-12 10:10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支付宝转账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都是借贷关系成立的证据之一,但要追加欠款,还需要其他的证据证明借贷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十五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2022-12-01 09:35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支付宝转账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都是借贷关系成立的证据之一,但要追加欠款,还需要其他的证据证明借贷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十五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