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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工算不算劳动关系

劳动工伤 2024-10-16 10:28 标签: 暑假 劳动关系

暑假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一般不算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它们却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的管理与被管理的人身隶属关系,它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的特点,而且以相对固定的周期支付工资,并且工资相对稳定;劳务关系则是一种平等主体形成的财产关系,一般都是临时性工作,以完成特定工作为目的来计算报酬,而且结算报酬的方式大多是即时结清。

暑假工通常是学生利用暑假期间进行的工作,其工作性质具有临时性、季节性等特点,且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往往与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有所不同。因此,暑假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一般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而是被认定为劳务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暑假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一般不算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仍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暑假工的合法权益,如支付合理的劳动报酬、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等。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暑假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黄文娟律师

黄文娟律师

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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