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认定尚未作出的阶段,劳动者应当享有停工留薪期。
这段期间内,员工的原有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维持不变,并且由用人单位按照每月进行发放。
然而,当劳动者被评估确定为残障程度之后,其原有的相关待遇将不再适用,并开始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
该停工留薪期通常不会超过12个月的时间,但对于某些伤情较为严重或情况特殊的劳动者而言,此期限或许需要进行延长处理。
但是请注意,任何延长的时限都不能超过12个月。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025-02-26 11:08
公司是需要负担劳动者工伤期间的工资,但是在没认定工伤前,公司只发劳动者受伤前的工资还是合法的。
因工受伤的职工,未经法定程序进行工伤认定为工伤的,就不能算是工伤,公司可以按照原来的工资水平发放工资,而且只发受伤前时间的工资。事实上,即便因工受伤职工被依法认定为工伤,在工伤医疗期限内,停岗留薪的,公司亦是按照职工原来的工资待遇来向工伤职工计发。
2022-08-12 09:42
产假,工资应全拿。
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但由于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产假天数得出的,该津贴的数额可能低于女职工的本人工资数额。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第二种,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2022-09-07 09:29
产假,工资应全拿。
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但由于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产假天数得出的,该津贴的数额可能低于女职工的本人工资数额。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第二种,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2022-08-31 13:54
工伤认定下来后的步骤: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进行工伤鉴定,持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得到工伤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2022-09-07 13:40
工伤认定时间为60天或者15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