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前羁押的计算有三种情形:
1、处罚前被羁押的,判决后处管制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犯罪嫌疑人被判拘役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犯罪嫌疑人被判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上述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折抵,被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的犯罪分子先行羁押的刑期不予折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022-08-12 14:45
判决前羁押的时间算刑期,并可以在所判刑期内予以折抵。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024-04-01 14:49
判决前羁押的时间算刑期,如果嫌疑人最终被判处管制的,则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如果嫌疑人被判处拘役的,则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如果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则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022-09-08 11:13
侦查中的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侦查羁押期限明确加以规定,目的是为了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和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提高侦查工作效率,保证侦查工作顺利进行。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上述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2022-08-24 11:52
根据《民法典》理离婚登记应当夫妻双方到场,一起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但是,由于被羁押人员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导致其无法亲自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所以只能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到监狱“现场办公”,或者由狱警押陪至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因为各方面的原因,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方式是很难实现的。
2023-04-19 09:57
民警办案超期羁押的处理是:发现看守所没有报告超期羁押,立即向看守所提出纠正意见;发现同级办案机关超期羁押的,经本院检察长批准,向办案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发现上级办案机关超期羁押的,上级办案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后五日内,办案机关未回复意见或仍然超期羁押的,报告上一级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