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了异议的处理是: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提出执行异议要符合什么条件?
1.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应当是案外人。案外人是指执行案件当事人以外的因执行行为而认为自己权利受到侵害的第三人。
2.提出执行异议的时间应当是在执行过程中,即执行程序开始后至执行结束时。
3.异议的理由应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拥有所有权或者其他能排除执行其他物权(如质押权、抵押权、留置权等)。
4.一般应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
5.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负有举证责任。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必要的证据加以证明,阐明事实。此外,案外人提出异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二十七条 案外人异议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12-25 09:26
案外人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可以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如果案外人提出书面异议了,则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审查,如果理由成立,法院会裁定终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法院会裁定驳回。
2023-06-10 17:26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了异议的处理是: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2022-01-19 15:49
案外人异议是指在执行进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意见,并主张全部或部分的权利。
案外人执行异议的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6-22 13:43
案外人执行异议是案外人针对执行标的提出享有足以排除执行的实体权益,要求中止对执行标的继续执行的一类执行异议。在执行异议案件范围内所说的案外人,是特指对执行标的享有实体权益的并非执行案件当事人的人。也就是案外人是一个有明确边界的概念,并非所有执行案件以外的人都能以适格案外人的身份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
2025-01-10 14:13
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期限没有做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