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都应承担连带责任。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作为共同被告,当劳动者发生工伤时,两单位都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其中一个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后,因为另一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可向另一单位要求追偿。
法律依据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被派遣劳动者在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工单位应当负责处理职业病诊断、鉴定事宜,并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提供被派遣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2024-08-20 10:11
未签约的劳动者出现工伤,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社保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2025-04-16 16:16
2022-09-22 10:42
1、性质不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是属于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与劳动者间则属于劳务关系。
2、适用法律法规不同
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你与用人单位之间使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用工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适用一般民法通则,例如侵权与损害赔偿等。
3、法律责任不同
2022-10-17 11:53
1、性质不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是属于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与劳动者间则属于劳务关系。
2、适用法律法规不同
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你与用人单位之间使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用工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适用一般民法通则,例如侵权与损害赔偿等。
3、法律责任不同
2022-08-10 14:52
1、含义上的区别
用工单位是指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
2、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的区别
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是劳务关系。
用人单位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是存在劳动关系的。
3、在履行义务上的区别
用工单位: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连续用工地,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人单位:依法告知劳动者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以及被派遣岗位的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等事项的义务;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财物的义务;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义务;在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移交手续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