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约的劳动者出现工伤,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社保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2025-04-16 16:16
2022-08-10 14:52
1、含义上的区别
用工单位是指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
2、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的区别
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是劳务关系。
用人单位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是存在劳动关系的。
3、在履行义务上的区别
用工单位: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连续用工地,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人单位:依法告知劳动者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以及被派遣岗位的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等事项的义务;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财物的义务;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义务;在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移交手续的义务。
2024-09-18 14:38
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都应承担连带责任。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作为共同被告,当劳动者发生工伤时,两单位都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其中一个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后,因为另一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可向另一单位要求追偿。
2024-12-10 17:17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22-10-12 10:49
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该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报酬。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参加或组织工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