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尚处于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2、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已出现,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通知》,要求其进行补救处理,当其采取保证质量的有效措施后,向监理单位填报《监理通知回复单》;
3、某工序分项工程完工后,如出现不合格项,监理工程师应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对其补救方案进行确认,跟踪其处理过程,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施工;
4、在交工使用后保修期内,发现施工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指令施工单位进行保修(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条 【勘察人、设计人对勘察、设计的责任】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2024-09-02 14:29
工程质量纠纷解决方法如下:
1、协商。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
2、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由第三者劝导,达成和解协议。
3、仲裁。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
4、诉讼。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终形式。
2025-03-04 17:12
工程款的清偿方式包括:
1、现金支付,是目前最为常见的方式;
2、债转股,是承包人将其债权作为投资与发包方组建公司,联合经营,损益共担;
3、分割发包人产权,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时,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将建筑物本身明晰产权之后依据工程款数额分给承包人部分或者全部产权。
2024-03-30 11:20
担保的一般类别有:
1.人的担保,除了债务人财产以外,又附加了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债权实现的总担保;
2.物的担保,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债权的标的,作为债权人之债优先受偿的对象;
3.金钱担保,债务之外又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该金钱的得失与债务履行与否联系在一起。
2024-06-20 14:59
工程反索赔通常包括工程质量反索赔、工程延误反索赔、工程保修反索赔和其他事项反索赔。
1、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2、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2025-01-22 15:52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