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改变征地用途违法。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要改变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2025-08-07 13:42
擅自改变征地用途违法。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要改变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的批准。
2025-09-12 15:11
1、改用耕地面积用途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定罪后会判刑。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情形包含有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
2、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2-08-05 15:34
改变贷款用途具备下列要件即构成骗取贷款罪:1、主体为一般主体;2、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国家金融信贷资金管理制度;4、客观方面存在因行为人违反规定,采用虚构、隐瞒方法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5-05-10 08:49
养殖用地改变用途按违法用地论处,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占地建筑物、可以并处每平方米30元以下的罚款。
2025-06-05 17:15
改变土地用途的处罚是:对于违反土地使用规定的行为,可以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应当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罚款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