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休证明,应当按照病假支付待遇; 无病假证明的,可以优先安排员工年休假、加班调休、公司福利假期;员工无医疗机构病休证明,且无任何假期可用的,可以申请事假。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
员工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休证明,应当按照病假支付待遇; 无病假证明的,可以优先安排员工年休假、加班调休、公司福利假期;员工无医疗机构病休证明,且无任何假期可用的,可以申请事假。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同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单位对上述员工不能以无故旷工为由进行处理,应支付员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即工资。
1.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承担费用。 3.工伤职工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的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
工伤出院后可以回家休养,但是需要定期到医院进行复查,并且需要携带医院的疾病证明书到单位请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交通事故中的赔偿,住院需要护理的,保险公司会赔偿误工费和护理费。没有住院的,要是医生出具了在家休养的证明,也要适度的赔偿误工费,但护理费不会赔偿。
疗休养要职工满一年。职工疗休养是劳动者休生养息的福利事业,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法律赋予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 《员工疗休养管理制度》第三条规定职工参加疗休养按职工工作年限计算: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三年一次(在第三年安排);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二年一次(在第二年安排);已满20年以上的职工一年一次。职工疗休养假期原则上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休假时间(含往返途中),疗休养时间与当年度的年休假时间相抵。
劳动者受工伤在家休养有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当职工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受到意外事故所导致的伤害或患有职业病时,他们有权利在接受固有的工伤医疗过程中暂停工作,并享受为期保留收入和福利待遇的保护期(即停工留薪期),此期间的薪酬将由其原所属单位负责按照试用期内规定的标准进行发放。 通常来讲,停工留薪的期限通常不会超过一年时间,但如遇伤势特别严重或是出现了特殊情况,则需经过设立在各区级区域的劳动能力鉴定后方可酌情延长。 对于工伤工人,他们所能获得的赔偿包括: 康复所需的医疗费用、必要的饮食补贴、道路与交通出行费用以及住宿费用、护理费用以及整个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等等。
针对此类情况,依据医院出具的相关诊疗报告进行判定至关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腰椎间盘突出症患者请假停留的时间并未由法律直接统一规定。 虽然如此,但是国家各级政府部门以及加之相关佐证的外部规范,如《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的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2条已明文规定,此医疗期限(也称作患病疗养期或健康假期)是指企业职工基于疾病或因公负伤而暂时中止工作并进行治疗与休息期间,在此期间内不得解除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