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材料欠款诉讼时效为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4-11-04 09:51
2024-06-26 11:40
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
因此,各承包商可以采取书面发函、向清欠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投诉、与发包方补充协议或签订还款协议等办法,使诉讼时效中断。
2025-04-18 17:14
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拖欠工程款之日起计算。
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存在下列情况的,则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2022-08-12 16:42
2021-12-23 17: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除了民法总则施行前,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要求对方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在第一次向对方主张权利时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如果工程款时分期支付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