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立案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2024-06-06 14:46
劳动仲裁裁决可撤销的,需要从收到仲裁裁决书那天起的三十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出现以下情况的,那么可以撤销仲裁裁决,具体情况如下:
1、违反法定程序的。
2、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3、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5、出现撤销仲裁裁决的其他情况。
2025-04-22 16:56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撤回仲裁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人行使自身权利的一种方式,在仲裁裁决作出前的任何阶段,申请人均可以撤回申请。
2024-05-30 14:46
1、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2、其次,申请人申请撤诉必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仲裁庭提出申请,撤诉申请必须由申诉人提出,撤诉的目的必须正当,撤诉必须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前提出。
2022-09-20 09:56
劳动仲裁立案后的流程如下:
1、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2、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3、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2-09-08 10:05
立案之后的流程如下
1、开庭。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2、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3、结案。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4、诉讼与执行。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