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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刑事案件不适用调解

刑事辩护 2024-08-27 10:22 标签: 刑事案件 调解

公诉案件一般不能和解。具体如下:
1、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解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沟通协商;
2、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不再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3、自诉案件可以和解,公诉案件一般不能和解。
刑事和解之后还会进行判刑,但是会比没有和解前判决的轻一些。被害人是否愿意接受和解,需要考虑赔偿和重判哪个更重要,加害人方应该争取进行和解。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者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进行直接沟通后,双方达成了民事赔偿和解的协议,司法机关再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一种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滑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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